跨省本科招生预留计划不超1% 安排跨省招生的本科高校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%,凡有预留计划数的高校,须将预留计划数报其主管部门审核,汇总后报教育部备案。 教育部今年要求所属高校在学校所在地招生数下降2%。同时,在中西部招生计划安排增加4%左右,以此促进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。